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苏州市姑苏区、保护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0年9月29日至2020年10月30日对苏州市姑苏区古城保护委员会(苏州名城天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建)实施的山塘历史街区风貌整治(新民桥-彩云桥段)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依据《苏州市审计结果公告试行办法》,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山塘历史街区风貌整治(新民桥-彩云桥段)工程项目,2016年11月9日经苏州市姑苏区发展和改革局姑苏发投﹝2016﹞210号文批准建设,计划投资2000万元,建设资金为古城保护专项资金。项目位于山塘街新民桥—彩云桥段,主要实施沿街、沿河两侧墙面、门窗等立面修缮,街区路面整修,架空管线开挖入地等工程。
建设单位为原苏州市姑苏区市容市政和历史街区景区管理局,2018年5月15日变更为苏州市姑苏区古城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古保委),项目开竣工时间为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12月27日。
二、审计结果与审计评价
(一)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经审计,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885.4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780.39万元,待摊投资105.09万元。
(二)审计评价。山塘历史街区风貌整治(新民桥-彩云桥段)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规范,前期相关程序均通过了发改、财政相关批准,审批手续齐全;施工、设计、监理等项目均进行了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程序,并按照招标(采购)结果签订了合同;区古保委和代建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通过精心组织、有效控制协调,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完成和交付使用。但审计发现还存在个别支出核算不准确、合同条款履行不到位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建安工程投资价款多计18.10万元。一是多计监理费,根据合同约定应付监理费14.92万元,实际已支付22.46万元,多计监理费7.54万元。二是未及时收回多付的代建管理费10.56万元。
(二)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函及支付进度款。二是项目前期评估论证不尽充分,概(预)算编制不够准确,部分项目因管线限制等原因未进行施工,实际完成投资额为概算投资额的52.75%。三是对竣工结算及相关技术资料审核把关不严。
对于上述问题,苏州市姑苏区、保护区审计局已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对个别建设成本核算不准确的问题,已要求建设单位予以调整建设成本,按实列支;对工程项目管理有待完善的问题,要求建设单位加强项目过程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区古保委对审计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整改,根据审计决定追回了多支付的款项,调整了建设成本。并针对建设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从项目前期论证、合同与资金管理、各环节履约检查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着手,督促参建单位履职尽责,提高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