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能
(一)负责辖区的党务政务工作。
(二)负责辖区的建设工作。
(三)负责辖区的经济建设、招商引资工作。
(四)负责辖区的财务和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五)负责辖区的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辖区的社会事业工作。
(七)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联动机制规范建设工作。
(八)负责辖区古城保护工作。
(九)负责辖区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十)负责统筹推进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完成区党工委(区委)、区管委会(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职能机构
沧浪新城党工委、管委会(吴门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按照优化机构设置、理顺权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提高行政效能的要求,统筹党政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职责,设置职能机构9个。为民服务中心机构规格为相当于正科级,其余8个职能机构为副科级建制。
1.党政办公室(宣传办公室、城市集成指挥中心)
2.组织人事局(党建工作办公室)
3.财务和资产管理局
4.经济发展服务局
5.建设局
6.社会事业局
7.社会治理局(街道司法所合署办公)
8.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局)
9.为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文化站、项目建设和征收服务中心)
(二)综合执法机构
沧浪新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沧浪新城(吴门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实行“局队合一”,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吴门桥分局、友新分局合署办公,下设综合科(法制科)1个、执法中队1个和网格巡查中队3个。
(三)其他派驻机构
吴门桥街道司法所为区司法局派出机构,与社会治理局合署办公。
三、办公地址
姑苏区长吴路188号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9:00-17:00
五、联系方式
0512-68200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