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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相关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3-28 14:05来源: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访问量:

关于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相关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2024元旦春节期间,我委共调处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矛盾纠纷212起,涉及农民工667余人、金额1441.78余万元,未发生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

在纠纷调处过程中,绝大多数企业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清欠工作,保障农民工权益,树立守法、诚信的企业形象。但仍有个别建筑施工企业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不熟悉、不执行,存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总包企业代发工资等制度未落实到位,对劳务企业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到位等问题,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并引发了群体性讨薪事件,侵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存在个别人员无视合同规范,恶意讨薪现象,破坏了社会秩序,影响了社会稳定。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建筑领域企业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行为,落实施工企业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主体责任,维护建筑领域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决定对下列企业进行通报:

一、对下列因结算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假借拖欠农民工工资恶意追讨工程款的3家企业予以通报

1.上海蓝天房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上海韬普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3.浙江安华消防公司

二、对下列因内部管理混乱引发农民工多次上访的8家企业进行约谈

1.江苏中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北京城建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苏州嘉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华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5.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至和中皓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8.江苏佰拓建设有限公司

希望各相关企业引以为戒,切实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各项规定,做好工程款结付和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自觉维护我区建筑市场良好秩序和社会稳定局面。

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或假借拖欠农民工工资非法追讨工程款,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企业,将此次通报结果应用于企业综合考评,并记入信用档案;对公告不良行为的企业,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予以扣除信用综合评价分0.6分,并记入信用档案;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施工企业将承担主要责任。全区各有关单位要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或假借拖欠农民工工资非法追讨工程款,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在日常工作中做好预警提示。

苏州市姑苏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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