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部分河道综合整治环境改善提升项目
(虎丘街道方家浜、五泾浜河道环境提升)
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的公示
为确保公众对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的参与,广泛吸收社会各界对2021年部分河道综合整治环境改善提升项目(虎丘街道方家浜、五泾浜河道环境提升)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扬民主,增加工作透明度,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苏州市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姑苏区、保护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姑苏府规〔2019〕4号)有关规定要求,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虎丘街道办事处现就2021年部分河道综合整治环境改善提升项目(虎丘街道方家浜、五泾浜河道环境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情况开展后评估工作。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0天内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虎丘街道办事处。具体操作如下(可选):
(一)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2021年部分河道综合整治环境改善提升项目后评估调查问卷并提交。
电子问卷二维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虎丘街道办事处(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虎丘路388号3号楼205室,高书庭收,邮编215008)。
(三)通过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lora_gst@163.com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虎丘街道办事处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