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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52013/2022-00021
古城保护其他
姑苏区虎丘街道
2022-09-14
关于2021年部分河道综合整治环境改善提升项目(虎丘街道方家浜、五泾浜河道环境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的公示
虎丘街道

关于2021年部分河道综合整治环境改善提升项目(虎丘街道方家浜、五泾浜河道环境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9-14 16:28访问量:

关于2021年部分河道综合整治环境改善提升项目

(虎丘街道方家浜、五泾浜河道环境提升)

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的公示

为确保公众对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的参与,广泛吸收社会各界对2021年部分河道综合整治环境改善提升项目(虎丘街道方家浜、五泾浜河道环境提升)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扬民主,增加工作透明度,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苏州市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姑苏区、保护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姑苏府规〔20194号)有关规定要求,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虎丘街道办事处现就2021年部分河道综合整治环境改善提升项目(虎丘街道方家浜、五泾浜河道环境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情况开展后评估工作。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0天内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虎丘街道办事处。具体操作如下(可选):

(一)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2021年部分河道综合整治环境改善提升项目后评估调查问卷并提交。

电子问卷二维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虎丘街道办事处(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虎丘3883号楼205室,高书庭收,邮编215008)。

(三)通过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lora_gst@163.com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虎丘街道办事处

2022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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