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姑苏区社会组织坚持党建引领,深入开展规范化建设,在服务经济发展、参与乡村振兴、助力稳岗就业、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充分彰显担当作为。但与此同时,也有少部分社会组织法治观念淡薄、内部治理失序、业务活动不规范,损害了社会组织公信力。为强化警示效应,现公布2起全区性社会组织违法违规案例。
案例一:苏州市姑苏区日善公益服务社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案
苏州市姑苏区日善公益服务社未按规定参加2021年度至2024年度工作检查,经督促仍未整改,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苏州市姑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依法对该服务社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苏州市姑苏区大鱼公益文化发展中心长期不开展业务活动、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案
苏州市姑苏区大鱼公益文化发展中心长期未开展业务活动,且连续多年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苏州市姑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依法对该中心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苏州市姑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
2026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