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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其他;
姑苏区人社局
2026-05-12
关于向鑫泽融科数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送达《苏州市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的公告
姑苏区人社局
3个月

关于向鑫泽融科数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送达《苏州市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2 16:03访问量:

鑫泽融科数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苏州城市生活广场A幢1216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8MADCG4JX0W

法定代表人:哈俊辉

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苏州市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姑人社察催字〔2026〕第1号)。根据《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第五十九条之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苏州市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苏州市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

                                   姑人社察催字〔2026〕第1号

鑫泽融科数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8MADCG4JX0W

法定代表人:哈俊辉

注册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苏州城市生活广场A幢1216室

因你单位在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方面存在违法行为,我局于2025年12月3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于2025年12月9日送达《苏州市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姑人社察处罚字〔2025〕第07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上述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催告如下:

按照《苏州市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姑人社察处罚字〔2025〕第07号)要求,缴纳罚款4000元与加处罚款4000元,共计人民币     元(捌仟元整)。

请你单位自接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地  址:苏州市解放东路117号820室   邮编: 215000  

联系人:张津浩、郁敏益   电话:0512-65122026

苏州市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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