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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52478/2024-00035
司法行政其他
姑苏区人社局
2024-02-23
关于向上海茗琛体育科技有限公司送达《苏州市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的公告
姑苏区人社局
长期有效

关于向上海茗琛体育科技有限公司送达《苏州市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3 15:38访问量:

上海茗琛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经营地址:上海市宝山区逸仙路28161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MA7AEXU14Q

经营者:王凯智

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苏州市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姑人社察令字[2024]第1号)。要求你单位自收到本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苏州市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书》(姑人社察询字【2023】第57号)的要求,报送书面用工材料,接受调查询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拒不履行本指令的,将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苏州市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姑人社察[2024]1号)

苏州市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月二十三

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姑人社察令字〔 2024 〕第 1 号

上海茗琛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在劳动执法保障方面,存在以下问题:未按要求报送书面用工材料,拒不接受或配合劳动保障监察,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第十五条等相关规定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本局指令如下:按《苏州市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书》(姑人社察询字【2023】第57号)的要求报送书面用工材料,接受调查询问。

你单位应在本文书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事项,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我局(地址:苏州市解放东路117号814室 联系人:高雷联系电话:0512-69136957)。

拒不履行本指令的,依据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并根据有关国家信用管理规定,纳入失信行为予以公示和联动惩戒。

    

                       人力资源和社会行政部门印章

(或劳动保障监察专用章)

20231228

正本(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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