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及《关于印发苏州市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姑苏人社〔2021〕76号)文件要求,现决定将以下行政处罚决定信息予以公开:
姑苏区香雪海饭店(注册地:苏州市人民路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20508MA1PLE5B69,经营者:顾忠明)。经查,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0月1日,违法使用童工庄某一人。区人社局于2021年11月12日对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姑苏区传云肴兮南黄牛肉店(注册地:苏州市姑苏区莲升路1号金域平江花园9幢118、119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20508MA20QUW67H,法定代表人:秦威威)。经查姑苏区传云肴兮南黄牛肉店共拖欠职工张某等五人工资合计17413元。区人社局于2021年5月24日对该单位作出支付张某等五人工资17413元整(壹万柒仟肆佰壹拾叁元整),加付赔偿金8706元整(捌仟柒佰零陆元整),合计26119元整(贰万陆仟壹佰壹拾玖元整)的行政处理决定。
苏州市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