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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公告
姑苏区民卫局
2024-01-22
关于2024年度姑苏区母婴阳光工程重大行政决策结果及依据的公告

关于2024年度姑苏区母婴阳光工程重大行政决策结果及依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16:49访问量:


2024年度姑苏区母婴阳光工程(以下简称“本决策”已经苏州市姑苏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投票通过,现将决策结果公告如下:

决策依据

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苏府办〔2019〕87号)《姑苏区、保护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姑苏府规〔2019〕4号)等文件要求,决策承办单位苏州市姑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履行了决策动议、目录管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规定程序。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此次公众意见的来源主要包括:座谈会、问卷调查。综合各项调查数据,本决策公众意见集中在以下3点:

(一)建议要加强对政策的宣传,让利民政策惠及每个群众

(二)建议要优化后续实施方案,切实保障政策的落地见效

(三)建议要不断完善政策内容,结合民意拓宽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

针对上述第(一)(二)条意见建议,我局均予以采纳。针对第(三)条意见建议,我局将结合上位政策进行研讨,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群众的个性化服务诉求。对于暂时无法实现的诉求,我局将做好整理汇总并逐级反馈,依法完善政策内容,切实保障区妇幼健康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专家论证意见采纳情况

决策论证阶段,专家评审认为本决策制定依据充分,内容合法合理,兼顾了各方利益,同时建议要做好相关文件政策的宣传引导工作,还要保障公众意见反馈渠道的持续畅通针对专家论证意见我局予以采纳。

、决策结果

2024年1月11日,经苏州市姑苏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投票表决,本决策被纳入2024年姑苏区民生实事项目我局将依据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本决策的相关要求

、咨询电话

对本公告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512—65832701。

特此公告。

苏州市姑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

202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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