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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丝织厂周边地块房屋征收项目评估机构报名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22 09:50来源:苏州市姑苏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访问量: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江苏省政府《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拟公开选定该项目的评估机构,对项目内被征收的房屋、安置房和资产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概况:

1、征收涉及:住宅约62

总建筑面积约3950平方米

2、范围:东至闾邱坊31号,南至因果巷,西至人民路,北至闾邱坊。(以征收确定的实际范围为准)

3、拟选定1家评估机构承担该项目的评估业务。

二、委托内容

(1)评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标准价格,以及按要求评估被征收房屋在规定时点的价值,出具评估报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等相关工作。

(2)对征收范围内的需要进行评估的资产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3)根据委托方要求,完成本项目评估业务相关的工作。

三、报名条件

1、报名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须具备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

2、有资产评估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可直接报名;若无,则需与符合条件的资产评估机构联合报名。

3、联合报名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为当年度苏州市财政局公布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评估定点服务商名单中的资产评估机构。

4、报名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承接过类似房屋征收评估业务,且在承接上述业务过程中没有违规记录。

5、参与本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持有市住建颁发的苏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评估岗位证书(执业区域为苏州市区)。

四、报名需携带证件及资料

1、评估机构报名表(见附件);

2、机构简介;

3、承接过类似房屋征收评估业务的证明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4、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房地产评估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拟指派估价师名单、注册证及房地产估价员上岗证(执业区域为苏州市区);

5、含资产评估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同时提供资产评估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拟指派估价师名单、当年度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

6、联合报名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提交资产评估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拟指派估价师名单、当年度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

7、联合报名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提供联合报名的声明;

8、声明(机构与被征收(搬迁)区域内的被征收(搬迁)人及委托人无利害关系的声明);

注:234567中涉及的内容需书面报送纸质材料至姑苏区房屋征收部门进行备案,在姑苏区房屋征收部门确认备案资料无误后,报名方为有效。

若报名单位已经在姑苏区房屋征收部门将234567的资料进行备案,报名时只须提供评估机构报名表及声明即可。  

五、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按照疫情防控有关“非必要,不聚集”原则,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所有报名材料加盖公章后扫描为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786915618@qq.com,具体报名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2、报名时间:20210422日至2021042515

3、报名科室:管理科(白塔东路6304室)

4、联系电话:65317609

逾期报名无效。


                                                          苏州市姑苏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20210422

附件:评估机构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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