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概况
(一)项目名称
《关于加强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正向激励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项目内容概况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和省市有关实施意见精神,深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创建活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加强正向激励的意见》(苏人社发〔2019〕195号),结合实际,现对姑苏区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加强正向激励工作,制定了《实施意见》。
二、征求公众意见
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本《实施意见》的意见,如有其他方面的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1.《实施意见》的开展对姑苏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谐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影响;
2.《实施意见》的开展对您的工作、生活的影响;
3. 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说明
1.本次公示日期为自公示之日起30日,即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8月19日;
2.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项目责任主体、评估实施单位联系;
3.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议或意见,可向评估责任主体或评估实施单位提出。
四、联系方式
(一)实施单位
联系单位: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 系 人:陈小武
联系电话:0512-65336728
电子邮箱:349683294@qq.com
(二)第三方评估公司
联系单位:苏州益星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梅沁
联系电话:18625134191
电子邮箱:5117959@qq.com
五、电子问卷二维码
苏州市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