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执法处罚规范秩序。针对高架桥下机动车乱停放、杂物乱堆放等违法行为,在前期宣传告知的基础上,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以属地执法大队巡查和委机动中队督查相结合方式强化执法管理,整治以来已累计查处机动车违规停放894起,处罚金额2900元。
二是拆违治乱释放空间。针对排查发现的部分高架下存在违法建设的情况,全面摸清违建所有人、现状、使用情况等基本信息,将违建纳入全区拆违治乱清单,强化高架桥下违建拆除推进力度。整治以来已拆除违建1890平方米。
三是优化设施改造利用。针对内环高架下金门路—枫桥路段闲置地块,从提升空间利用角度出发,在会同相关单位全面考察后,对该处地块进行优化设计。共加设交通设施护栏网约250米,增设29个停车泊位,同时安装收费指示牌3块、警示凹凸镜1块、出入口警示牌4块,优化场地出入口4处,修复破损市政道板50平方米,并督促管线权属单位更换井盖设施2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