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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52523/2020-00075
综合执法其他
姑苏区城管委
2020-08-03
姑苏区城管委发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范围

姑苏区城管委发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范围

发布时间:2020-11-10 09:12访问量: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公共组织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工作实际,明确我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范围如下: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是指本单位作出涉及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确认等的行政执法决定。

    其范围包括:

    (一) 涉及重大国家利益和重大公共利益的;

    (二) 行政执法决定可能在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的;

    (三) 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的;

    (四) 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

    (五) 案件情况疑难复杂的、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六) 因重大违法行为拟给予较大数额的罚款、没收较大数额的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许可证或岗位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的;

    (七) 拟作出减轻、免除处罚决定的;

    (八) 发现原作出的行政处罚有误,需要撤销并重新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

    (九)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其中(六)项所指较大数额的罚款和没收较大数额的财物,根据综合执法涉及相关领域的相关规定予以确定。其中旅游案件为对公民作出3万元、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20万元以上罚款;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及其他领域案件为5万元以上罚款、没收5万元以上财物。相关规定作出调整的,依照调整后的规定。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未经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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